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23:48    次浏览
作者:张新福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摘要: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搞的《中国银行业信息科技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监管指导意见》洋洋洒洒两万多字,范围广泛,重点缺失,且不乏越俎代庖之处,对科技发展趋势言之甚少,不如砍掉大半,只聚焦环境搭建和风险控制。7月15日,银监会对《中国银行业信息科技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监管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老张通读全文,感觉内容充实、范围广泛,但就是有那么一点点酸楚,什么时候我们的监管变成了八股文了呢?老张用四句话来说一下自己的感受吧。一、洋洋洒洒,下笔万言不知道从何时起,老张就开始恐惧看这些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。以这次的银行业信息科技“十三五”规划指导意见为例,洋洋洒洒22000多字,共十四章,38节,打印出来需要44页。银监会是政府监管部门,无论如何,商业银行等被监管机构还是要听、要学、要想办法执行的。但是,这个文件定语太多了,核心词是“指导意见”,即商业银行应该这样做或最好这样做,也就是说,这不是一个法律法规。第一个定语“十三五发展规划”,是说商业银行应该考虑一下“十三五”期间的发展问题,想想应该做点什么;第二个定语“信息科技”,信息科技很重要,对银行来说,也是基础工具、基础设施,以前听银监会领导说过,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,那银行的本质更是金融,科技只是银行诸多事务中的一件而已;第三个定语“银行业”,在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中被初次认定的网络借贷、第三方支付、互联网众筹等,当然不在册。这样一个被多个限定词限定的指导意见,我们竟然要面对22000多字,是不是有点太多了?说白了,这就是一个窗口指导吗?二、家长作风、越俎代庖从第四章开始,整个指导文件尽监管者所能想象,对商业银行提出了耐心的指导,从信息科技治理、互联网+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业务支持、数据中心、产品创新、信息安全、科技风险管理、开发协作,直到保障措施,共达11章之多。从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中国教育的特征,银监会这个家长为不省心的“娃们”(银行)选好了前进的道路。 但是,商业银行是市场经济主体,特别是在21世纪初中国银行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后,银行该做什么,不该做什么,只要不是违法违规,监管者就不应该干涉。现在的银行,规模相差很大,大的有几十万亿元资产,小的仅有100亿元资产,一个指导意见,大小银行的理解不同、执行不同,监管者怎么办? 一个指导意见,按理说应该是“想听就听、不想听就不听”,如此这般煞有介事的“征求意见”,给人的感觉是有潜台词的,那就是给你机会了你没反对,以后要是不听会有后果的。但如何做产品开发、如何支持业务发展、如何优化流程、如何发展云计算等,怎么做,做得好坏,应该都不影响监管效果吧。三、范围广泛、重点缺失按照本届政府提出的负面清单理念,法无禁止即可为,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告诉银行哪些是不能做的,然后违法必究。按这个原则,指导意见洋洋洒洒22000多字,应该是落脚在信息科技的风险管理,也就是防止系统宕机、黑客攻击、信息安全等方面,而不是全面展开。监管者的另一个主要任务是搭建具有外部性的宏观环境,比如在技术上如何推动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、金融数据的标准化、银行间数据共享等。最起码银监会应该认识到,其官网信息在数据全面性、及时性、便捷性、区域性、产品型等方面的不足,要改进不需高空喊话,只需从点滴做起。至于大数据、云计算等前沿科技的推广、普及等,只需多开几次专题会、高峰论坛就足够了,具体怎么做,是否做,商业银行作为市场主体,自然能做出选择。马云出了个余额宝,各商业银行都出“宝宝”了;马云做大做强“支付宝”,马化腾完善“微信支付”,商业银行就把手机银行做得异常便捷。在发展问题上,市场不会失灵,失灵的往往是政府,所以,能少说几句,就少说几句吧。四、俨然行家、遗漏黑马虽然指导意见列举了大数据、云计算等高科技领域,但这些早已不是信息科技的前沿了。现在信息科技按摩尔定律在高速发展, 五年虽然不长,但足够更新换代了,要想预见很难,更何况,这些“行家”们对“区块链”、“生物识别”、“图像识别”等技术只字未提。我们不认为在“黑科技”列举方面谁会做得更好,但既然做不好,就不要尝试通过列举告诉别人要做什么。科技方面另一个引爆中国金融界的产品是以网络借贷、第三方支付和网络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,因为合法身份的问题和谁的孩子谁抱走的监管理念,没有放在这一框架里讨论。简言之,对这样一份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,老张认为,砍去三分之二,聚焦环境搭建和风险控制足矣。本文为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原创文章,已经作者授权发表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您还可以通过搜索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微信公众号”China_IIFI“或者”普惠研究院“获取更多精彩文章。